算術教育與教學諮詢及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個人資料處理相關告知書
本說明文件係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698號法律) 第10條,以及《關於履行告知義務應遵循之程序與原則之公告》規定,由身為「資料負責人」之算術教育與教學諮詢及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本公司」)為提供有關在執行所提供活動及服務過程中可能取得及處理之個人資料之資訊而制定。
本公司以資料控制者身分行事,並在個人資料保護方面展現應有的謹慎與周全。
本公司於處理個人資料時,均遵循第6698號法律所訂定之基本原則。
個人資料之處理目的
個人資料之處理,係指對個人資料所進行之任何操作,包括但不限於:透過完全或部分自動化方式,或透過非自動化方式(惟須作為任何資料記錄系統之組成部分)取得、記錄、儲存、保存、修改、重新編排、揭露、傳輸、移轉、取得、使可取得、分類或禁止使用該等資料。
當您為使用本公司產品及服務、獲取相關資訊之目的,透過以下方式與我們互動時,您的個人資料可能被處理:• 致電我們的客服中心• 瀏覽我們的官方網站• 使用我們的數位應用程式• 參與本公司舉辦之培訓課程、研討會、活動及會議
本公司所處理之個人資料;
- 改善所提供之服務、開發新服務及相關資訊之發布,
- 商業電子通訊的批准,旨在向現有及潛在客戶推廣活動與服務,並進行相關行銷活動。
- 為便於就您已購買或即將購買之產品或服務與您聯繫,
- 客戶問題與投訴的解決
- 客戶資料更新
- 規劃與執行客戶滿意度活動,並推動提升客戶體驗之相關措施。
- 進行統計評估與市場研究,
- 公司商業與業務策略之制定與執行,
- 管理會員企業與合作夥伴的關係,
- 會計與付款流程的追蹤
- 確保符合法規規定的保存義務,
- 回覆來自行政機關及司法機關之資訊請求,
- 公司內部報告與業務發展活動之規劃,
- 執行財務控制與報告,並完成法定申報程序。
- 內部控制與稽核活動之管理,
- 確保資訊與交易安全,防止惡意使用及詐欺行為。
- 履行您與本公司進行之交易相關之相互權利與義務,
- 本公司、業務夥伴及國內外子公司之現有或新產品開發、市場研究與目標客群分析。
- 為確保處理之資料具時效性與正確性,應實施必要之規範措施
並用於執行與上述所有流程相關的各項活動。
個人資料蒐集之方法與法律依據
您的個人資料,係透過任何口頭、書面、錄音、客服中心等實體或電子媒介,基於上述目的,為使本公司得以在法定框架內提供產品與服務,並在此範圍內完整且正確地履行契約及法律規定之責任而蒐集。基於法律義務所收集之個人資料,得依法律第5條及第6條規定之個人資料處理條件進行處理。
除上述內容外,當您使用我們的網站、數位應用程式及社群媒體帳號時,依據法規所記錄的連線資訊、您以電子方式填寫的聯絡表單、於工作場所、辦公室及代表處填寫的其他表單、 透過線上管道與本公司進行的書面或口頭溝通、透過電子郵件系統發送給本公司的電子郵件、透過傳真或信件等工具發送給本公司的資訊與文件、透過電話管道或直接與本公司或本公司合作組織進行的談話中分享的資訊與文件、 透過本公司舉辦之會議及活動所提供之資訊、問卷及文件、與本公司簽訂之合約,以及透過任何其他方式以口頭、書面或電子形式提供之個人資料,均由本公司依照法律規定,透過部分或完全自動化之方式進行蒐集。
已處理個人資料之移轉
本公司所收集之個人資料,將由相關業務單位依據前述資料處理目的,為執行本公司所進行之商業活動而使用;包括本公司之子公司、股東、業務夥伴、供應商、稽核單位、服務供應商、 依法授權之公私部門機構、專業組織及類似機構、監管與規範機關、法規允許之特定個人及其他個人與組織,依據《法律》第8條及第9條所規定之個人資料傳輸條件與目的,進行分享與傳輸。
個人資料處理期限
您的個人資料將根據本文件所述之個人資料處理目的所需之期間進行處理。若於前述期間屆滿後,存在任何法規條文或法律事由允許相關資料繼續處理更長時間,則在此期間內您的個人資料仍將持續處理。在上述期限屆滿後,您的個人資料將立即刪除、銷毀或匿名化處理。
關於您的個人資料所採取的安全措施
為防止您的個人資料遭違法處理、防止他人非法存取您的個人資料,以及確保您的個人資料獲得妥善保管,本公司已採取一切必要之技術與行政措施,以確保達到適當的安全防護水準。
您對個人資料的權利
根據法律第11條規定,個人資料當事人:
- 查詢個人資料是否被處理
- 若個人資料已被處理,則有權要求相關資訊。
- 了解個人資料之處理目的,以及該等資料是否符合其處理目的而被使用,
- 知悉個人資料在國內或國外被傳輸之第三方,
- 當個人資料處理不完整或有誤時,要求更正該等資料,
- 即使個人資料已依照本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理,當處理該資料之原因已不存在時,得要求刪除或銷毀該個人資料。
- 根據(e)及(f)款規定所進行之處理作業,得要求將個人資料移轉之第三方知悉。
- 對透過自動化系統分析所處理之資料,導致對個人不利之結果產生時,有權提出異議。
- 因個人資料遭違法處理而遭受損害時,得請求賠償損害
享有其權利。
本公司將針對您以書面形式或理事會指定之其他方式提出、涉及上述權利之請求,於收到請求之日起三十日內完成處理。根據理事會公布之收費標準,您的申請可能需支付相關費用。
為回應您提交的申請,本公司可能要求您提供額外資訊及文件,以核實您的身份並釐清您的請求。若未能提供上述資訊及文件,為確保您的資料安全,您的申請可能無法獲得回覆。
為行使上述權利,請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3條「向資料控制者提出申請」所載之方式與條件,透過本公司網站提交您的疑問與請求。 您可填寫個人資料保護法申請表,並透過以下方式提交給本公司:
郵寄地址: 科茲亞塔吉街區,巴亞爾大道74-1號,卡德科伊,伊斯坦堡 電子郵件地址:turkiye@theneweducator.com